奉发改发〔2025〕352号
关于奉**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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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奉**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奉教体文〔2025〕7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设****公司出具的评估报****设计院****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奉**体育公园建设项目(2511-360921-04-01-109791)。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崇贤大道与纵七路交汇处。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35507.78平方米(53.26 亩),建筑占地面积 970 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局部二层,包含配套商业、体育用品、管理办公、卫生间、咖啡等服务设施。体育设施包括 1 片成人篮球场、1 片少儿篮球场、1 片排球场、2 片匹克球场、2 片羽毛球场、全年龄段乒乓球场 3 个、6-12岁专用乒乓球场 1 个,以及儿童活动区(分设 0-4岁、5-8 岁、9-12 岁儿童活动空间,青少年轮滑场)、适老化康体健身区和 2 片门球场、五人制足球场。****广场 4168.15 平方米,园路铺装6368.12 平方米,并规划机动车位 49 个、非机动车位 237 个。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6年2月至2027年8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016.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1.51万元(设备采购302.2万元),其他费用206.6万元(监理费43.87万元,勘察费12.49万元,设计费45.42万元),基本预备费208.1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
七、招投标和采购事项:该项目综合施工****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其中工程监理、设计服务在江****超市邀请至少6家以上单位采取邀请竞价或邀请随机模式进行采购,设备采购经专家评审后另行批复。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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