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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12月10日 发布了2025-JQ04-F1327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第五包(**区域)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商务要求第7条“所属部队委托代理的自行采购项目(单项或者同类型产品批量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物资、服务项目)和队属采购机构经批准承担的集中采购项目(单项或者同类型产品批量预算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以下的物资、服务项目)。本项目为**区域非涉密或已脱密的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共遴选10家。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3倍以上。如投标供应商未达到中标供应商数量3倍,则选取中标供应商数量对应调整为投标供应商数量的三分之一并向下取整。
以上要求需供应商承诺。”
澄清为:“所属部队委托代理的自行采购项目(单项或者同类型产品批量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物资、服务项目)和队属采购机构经批准承担的集中采购项目(单项或者同类型产品批量预算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以下的物资、服务项目)。本项目为**区域非涉密或已脱密的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共遴选5家。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3倍以上。如投标供应商未达到中标供应商数量3倍,则选取中标供应商数量对应调整为投标供应商数量的三分之一并向下取整。
以上要求需供应商承诺。”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