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三合-包鸾农村饮水质量提升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发改发【2024】2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三峡后续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包鸾镇、三合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输水工程**1.6MpaΦ315PE管1条,长1277m;****水厂,****水厂及附属设备1套,新增制水能力2000m3/d;配水工程北供水区布置dn25-dn250PE100管、钢丝网骨架复合管、无缝钢管共计长度182.89km,****泵站及其附属设备6套,**不锈钢调节池共计63座;配水工程南供水区布置dn20-dn200PE100管、钢丝网骨架复合管共计长度73.79km,****泵站及其附属设备4套,**不锈钢调节池共计19座;包鸾场镇更换dn50-dn110PE100管678m(含阀门附件及水表桩),包鸾农村部分更换dn20-dn50PE100管6.2k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504.8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
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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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县三合街道新湾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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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大道58号三楼J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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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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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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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2643 | 联系电话: | 023-6759 057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话: | 023-****59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