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建设“AI智慧录播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AI智慧录播室”项目
2、采购编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控制价:450000元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5年12月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5日
2、磋商地点:**市**区神火大道南段清华园小区北苑3号楼2单元602室
3、磋商小组名单:苏天增、张悟愚、杜素华(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人:****
成交价:441000.00元; 大写:肆拾肆万壹仟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区归德南路国安大厦1301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 货物类 |
| 名称:****建设“AI智慧录播室”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市****公司未提供互动电视,观摩电视,导播电脑,导播显示器,教室、观摩室空调节能证书,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最终得分:93.33分。
2、投标单位:******公司;最终得分:77.13分。
3、投标单位:******公司;最终得分:89.56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豫招协【2023】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00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址:****园区**路24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5****9951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5号2号楼13层1306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1****6751、0371-****4666
****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