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视媒体宣传**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年
六、项目背景和单一来源理由:
为关注健康,引导科学的健康观念,打造名医工程,****根据年度广告及公益宣传需要,****传媒中心相关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医院在业务拓展、服务社会、打造“金医”品牌中的工作重点,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开展《婺州名医堂》栏目**,在公共频道、教育科技频道播出宣传,****医院形象宣传片并在公共频道播出宣传等。单一来源采购主要理由如下:
1.****是**市唯一一家承担电视新闻宣传的单位。目前该单位拥有3大电视主频道(新闻综合频道、教育科技频道、公共频道)、3套广播频率(新闻频率、交通频率、对农频率)、微信矩阵等宣传平台,是**地区唯一一家官方专业发布电视、电****公司,属于独家**,具有唯一性。
2.****是**市主流媒体,电视、电台等多档栏目,群众覆盖面广,通过此平台宣传,能够展现****在业务拓展、服务社会、打造“金医”品牌中的工作重点。
鉴于上述情况,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具有唯一性或不可代替性,一致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购买服务。
七、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省**市人民西路238号五楼
八、其他事项: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地 址:**市婺**方岩街158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9-****7297
附件信息:
电视媒体宣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扫描件.pdf (220.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