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镇周庄村**江东九村安置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周庄村**江东九村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周庄村**江东九村安置房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
2.1.2建设规模:周庄村**江东九村安置房工程位于**市周庄镇,至公东**侧,**大道西侧,场区原为堆场及农田。建设单位为****。本工程共拟建190户双拼户型,尺寸为23.6×11.4米,2F+阁楼,建筑面积60148.3m2;6户独栋户型,尺寸为12×11.4米,2F+阁楼,建筑面积1845.06m2;南北门卫各一座,建筑面积15.14m2+20.3m2;以上建筑面积合计62028.8m2。景观工程中含围墙约1075.85m,园路约3643m2,砼平石1106米,植草沟891.05m;绿化色带面积约20488m2,景观绿化为一类工程。室外沥青道路约25061m2,入户混凝土场地约11673m2,花岗岩侧石5246米,雨水DN400~600主管道3078米,φ1000装配式检查井24座,污水DN300PE管5580米,φ1000装配式检查井23座。室外照明工程含两台室外落地照明配电箱,139个3米庭院灯,104个草坪灯,1287米围墙嵌入式LED灯带,155座电井以及配套电缆、埋地过路电气配管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 10570.47万元。
2.1.4工期要求: 38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1 月 16 日,
竣工日期:2027年 2 月 4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包括大型土石方、桩基、土建、室外道路、管网、绿化、景观、安装、室外照明、消防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所注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 自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4 年 12 月 2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5 年 9 月 2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标书代写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标行政监督本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 月25 日 8 时30分至2025年 12月 30日 17 时00分;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时间和方法:请投标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至****(**市**中路534号十楼)1002招标代理室领取。
5.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标书代写5.1开标时间:2026年 1 月 7 日 14 时 00 分。
5.2开标地点:****中心三楼开标室(周庄镇西大街368号)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人民政府门户网-乡镇专栏-通知公告发布。
9.其他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周庄镇至公东路71号
邮 编:214400
联 系 人:江志超
电 话:151****87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中路534号十楼1002
邮 编:214400
联 系 人:张亚利
电 话:051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