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心(南片)建设工程****管理委员****发展局以赋码2505-330652-04-01-3542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新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43679.45万元,工程概算43679.45万元,其中**工程造价28607.9万元,建设地点:****中心(南片)建设工程**袍中路,南至于越快速路,西至丁港直路,北至杭绍台铁路。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8681.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97.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84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为38281.45平方米。项目建设以汽车为主题打造可体验、可游玩、可交流、可售卖的多元化汽车文化公园。地上部分主要功能为:汽车仓储、汽车零售商业、办公、****服务大厅、汽车试驾服务。主要建设以汽车为主题打造可体验、可游玩、可交流、可售卖的多元化汽车文化公园。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为60%。本项目**造价: 24313.8309万元。
2.3 工程类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不含编标)。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联系单预算编审、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暂定价签证、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隐蔽工程及竣工工程现场全过程影像记录、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例会、配合相关工作和配合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等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及标底编制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但需对清单及工程量进行复核和参与相关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5招标估算价:41.7709万元。
2.6 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按该项目累计的施工中标价(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分档累进计费。
3.2 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暂定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不含编标)为41.7709万元。收费按《****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45%作为基准价。因施工工期延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建设期**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0%~1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下浮。全过程咨询服务费暂按**工程造价24313.8309万元计取:(100×12.00‰+400×11.00‰+500×10.00‰+1000×9.00‰+3000×7.00‰+5000×6.00‰+14313.8309×5.00‰)-(100×3.60‰+400×3.30‰+500×3.00‰+1000×2.70‰+3000×2.40‰+5000 ×2.10‰+14313.8309×1.80‰);各项结果累计得:928243元,按 45%计算得:417709元 ,按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标准计取。
3.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不含编标):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进行调查、编制咨询报告文件、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后续服务、风险费、保险费、所有国家规定课征的税费、投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费12000万****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任务)。只提供一个业绩。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认定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未体现业绩特征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 ,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工程)(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
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2月26日至 2025 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时间,下同),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并将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PDF形式)以邮件形式发至****@qq.com邮箱内,资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自拟)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另须填写以下表格,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
|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 |
法定 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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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专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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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核验通过后,招标人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给各单位。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提交获取资料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其他有关内容
6.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 开标时间:2026年1月6日9时30分,地点:****(**市越****北路692号)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为:同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备注: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定。
6.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6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越****街道三**路8号 地址:**市越****北路692号
联系人:周颖麒 联系人:周成龙
电话:0575-****9927 电话:183****3880
9.质疑投诉受理部门:****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联系人:季工
电话:0575-****7318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