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控未来生态谷**度假村一期项目位于**县丹云乡翠云村,由清控(福****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我局已于2025年2月17日通过了该项目的总平面图、管综图(樟自然审〔2025〕2号)审查,并于2025年3月7日通过了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252025GG****515号)。现建设单位因项目配电室需求扩大、场地地形复杂、测绘计算口径衔接等原因,现拟对总平图、管综图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在保证各项指标不突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向我局申请总平面图、管综图及规划设计方案变更,主要调整内容为: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8994㎡,其中计容用地面积29072㎡。总建筑面积由20997.44㎡调整为21083.26㎡,计容建筑面积由22825.21㎡调整为22911.03㎡,容积率由0.785调整为0.788,建筑占地面积由8741.12㎡调整为9377.15㎡,建筑密度由30.07%调整为32.25%;绿地面积由 9592.54㎡调整为9456.41㎡,绿地率由33.00%调整为32.53%。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保持76个(含14个普充车位,2个快充车位,1个大巴车位折算为2个机动车位)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保持126个(含67个充电电动自行车位)不变。
二、总平图、管综图及建筑单体方案拟调整
(1)因项目场地内外存在较大落差,调整道路位置。
(2)因C-1#楼南侧道路地质条件难以开挖,西侧车行道614.00至616.50标高段坡度调整,需将C-1#楼、C-2#楼绝对标高由608.00调整至609.00,B-3#楼消防高度、规划高度由14.60m、14.80m调整为14.30m、14.50m,B-5#楼消防高度、规划高度由15.80m、16.00m调整为14.80m、15.00m。
(3)因项目对配电室房、环网室、计量间需求扩大,G-1#楼、F-2#楼设备房建筑轮廓调整。管网综合图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4)G-1#楼一层增加环网室,原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广电网络机房、通信机房的平面位置、面积发生调整。调整后G-1#楼占地面积由325.8㎡调整为401.53㎡,建筑面积由287.70㎡调整为373.52㎡。
(5)在F-2#楼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二层增加公共计量间,并对内部单体功能布局进行优化调整。F-2#楼一层自持范围不变、二层自持经营范围调整,总自持经营面积由2338.85㎡调整为2383.32㎡。
具体变更情况详见规划方案变更前后对比。
现依据《**省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变更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n/)。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6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来反映(联系电话:0591-****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来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67)。办公地点:**县****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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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