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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石岐街道暗涵整治工程三标段管材采购(项目编号:****)进行 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 55 页3.1 投标函“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120天。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澄清为: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由于本次澄清不涉及重大变更,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因此不作延期。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特此说明!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