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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区**巷3幢3.4.5号
被投诉人:**** 地址:**省**市**县富林大道二段124号
被投诉人:**** 地址:**县**街道双拥路74号(**县人才公寓旁)
四、基本情况
****代理的****2025年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方式错误。 投诉事项2:评审细则及标准运用错误。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财政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