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汕市环建〔2025〕10号 | ||||
| 项目名称 | **市潮****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 许可内容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 许可证书名称 | ****环境局关于**市潮****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许可编号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节能(****)****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4********9713649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苏志刚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期 | 2025年12月24日 | ||||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5年12月24日 | ||||
| 许可有效期至 | 长期 | ||||
| 许可机关 | ****环境局 | ||||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 备注 | |||||
【正文信息】
****环境局关于**市潮****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汕市环建〔2025〕10号
中节能(****)****:
你公司报来由**四环****公司编制的《**市潮****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节能(****)****拟在**区两英镇风华村大坷尾洋建设**市潮****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技改项目在现已投产的1#、2#、3#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量不满足设计规模1750t/d要求时,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掺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最大量为350t/d。增加掺烧的一般工业固废种类包括废旧纺织品、废橡胶制品、废塑料制品、废皮革制品、废纸、废木制品、废复合包装、中药残渣、植物残渣、潮****处理厂污泥(含水率≤60%)、******处理中心污泥(含水率≤55%)。技改项目实施后仍优先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同时各焚烧炉的设计处置能力保持不变。技改项目主要针对所依托的部分工程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包括对卸料区设置专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卸料门,垃圾储坑内划定相应的固废暂存区以及混料区,对焚烧烟气处理系统的SNCR脱硝系统、半干法+干法脱酸系统的运行工况进行优化调整。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环境局**分局初审意见以****技术中心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和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实施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比例控制,总掺烧量不超过总焚烧处理能力(1750t/d)的20%。做好焚烧过程系统监管,确保掺烧后焚烧发电系统稳定运行。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本次技改项目增加的掺烧固体废物种类,增加SNCR脱硝系统尿素喷射量、脱酸系统的石灰浆/干石灰喷射量等,进一步优化现有废气处理工程系统的运行工况,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并最大限度降低无组织排放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贮存及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掺烧。
(四)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环境局
2025年12月2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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