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头市澄海区雅信狮头鹅专业合作社家禽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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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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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环境局关于****家禽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公告
2025-12-25 17:37:11

【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汕市环建〔2025〕11号

项目名称

****家禽屠宰加工项目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许可证书名称

****环境局关于****

家禽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515MA51GRFL5Q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余仁辉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许可决**期

2025年12月24日

许可有效期自

2025年12月24日

许可有效期至

长期

许可机关

****环境局

当前状态

有效

备注



【正文信息】

****环境局关于****家禽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汕市环建〔2025〕11号

****:

你单位报来由**市****公司编制的《****家禽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在**区莲下镇窖西村建设家禽屠宰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00㎡,设置狮头鹅屠宰生产线1条,鸡/鸭(共用)屠宰生产线1条,肉鸽/鹌鹑(共用)屠宰生产线1条,配备冷库仓储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狮头鹅400万只,鸡100万只,鸭100万只,肉鸽250万只,鹌鹑250万只,共计屠宰家禽1100万只/年。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环境局**分局初审意见****技术中心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治生态风险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工程建设总体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确保屠宰过程、污水处理、羽毛收集等环节废气的收集,并保障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废气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废水须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家禽粪便及胃肠内容物等一般固体废物须做好密闭贮存及委外处理,疫病家禽、不合格产品等须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环境局

2025年12月2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区**庄**5栋,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7827

传 真:0754-****7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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