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拟对**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制定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
拍卖出让地块位于**县鲤北片区21-A基本单元东侧,**规划居住地块、西至迎勋街、南至贵峰路、北至融信北侧路。宗地编号为****。用地总面积为50644平方米,实际拍卖出让土地面积5.0644公顷(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拍卖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交付及建设时间
(一)拍卖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面积≤22200㎡)。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
(三)土地交付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一个月内交付土地使用权,具体交付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经土地出让人催告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签订的,视同土地出让人已交付土地给土地竞得人。
(四)土地建设时间: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6个月内竣工。
三、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
| 序号 |
PS-2025-4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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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用地位置 |
位于**县鲤北片区21-A基本单元东侧,**规划居住地块、西至迎勋街、南至贵峰路、北至融信北侧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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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用地性质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面积≤2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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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总用地面积 |
约50644.1㎡(以实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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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容积率 |
>1且≤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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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建筑密度(%)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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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绿地率(%)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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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控制 |
≤8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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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 |
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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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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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让绿地绿线 |
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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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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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要求 |
**分析应符合**市建筑工程**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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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公共服务设施要求 |
社区级-居家养老 |
建筑面积≥400㎡且按每百户≥3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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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级-托育服务 |
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每个托位按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的标准设置,不得小于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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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室 |
建筑面积≥30㎡,且计容建筑面积≥15㎡/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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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体活动室 |
建筑面积≥200㎡,且计容建筑面积≥100㎡/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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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体活动场地 |
用地面积≥300㎡,且用地面积≥150㎡/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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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用房 |
按《**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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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接入机房 |
建筑面积≥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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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垃圾分类屋 |
每300-50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筑面积≥15㎡/处,建设标准按照莆分类办[2020]2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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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送站 |
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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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服务站、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托育设施应集中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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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
应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其****服务站、托育服务设施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其他办公的建筑类型配建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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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施条件,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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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数量不小于总非机动车位数量的50%,每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应当符合《**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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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要按标准配建相应规模 的停车场(库)外,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中应包含不低于5%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泊位宜设置在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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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出入口 |
主要出入口设置在西侧、南侧。机动车主入口宽度宜按8-10m主要出入口控制,次入口宜按6-8m控制:人行出入口宜按4m控制。机动车开口应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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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竖向设计要求 |
应符合**县鲤北片区350322-21-A基本单元21-A-48地块动态维护的批复竖向设计要求,并与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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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公用设施要求 |
市政管线接入口 |
应符合**县鲤北片区350322-21-A基本单元21-A-48地块动态维护的批复市政管线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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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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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城市设计要求 |
建筑面宽 |
多层、中高层住宅建筑最**续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80米;高层住宅建筑最**续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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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建筑平面 |
住宅建筑内部原则上不宜设置内天井,确需设置,内天井进深应>1.8m且≤2.1m。天井长边应对外通透设计,作为2户及以上住住宅建筑平面|户共同使用和功能空间采光通风的唯一来源,且对外不得设置围护结构。沿内天井周边设置的附属构筑物均按其全部水平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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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立面 |
住宅建筑沿融信北侧路、迎勋街、贵峰路一侧应公建化处理,不可设置开敞式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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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风格及色彩 |
建筑高度、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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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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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其他规划要求 |
测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时,按3.5人/每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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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应保护现场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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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裙房商业店铺应当全部同步设计、建设、验收专用排油烟管道,并在每间裙房商业店铺的合适位置,预留接入排油烟管道的接口等基本条件;集中商业有餐饮功能的,应当同步设计、建设专用排油烟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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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应按照《转****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莆**办[2023]1号)要求建设智能安防设施,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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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阳台应单独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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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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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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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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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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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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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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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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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除配****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外,需按照2017年3月6日《****建设厅关于发布“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的通知》(闽建规[2017]4号)表E-3居住用地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要求,配建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文体活动场地、物业管理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点、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配电室、通信接入机房、停车场(库)、****配送站、商业服务等,具体建设规模按照最新文件落实。
四、其他要求
1、竞得人须按照**省**大****管理委员会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配建,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且每百户不少于30㎡,不足百户按百户计。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签订《**县鲤北片区蜚山大家园安置区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不动产产权****办事处。
2、该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还应与**省**大****管理委员****公司签订《**县鲤北片区蜚山大家园安置区整体回购协议书》。
3、该宗地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按照《****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8]17号)、《****建设局关于对2021-2025年**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面积比例进行逐年调高的通知》(莆建管[2021]7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拍卖地块条件
本地块按现状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竞买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六、拍卖时间和形式
****县政府批准后,拍卖公告按规定提前二十天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该宗地采取“地上地下整体回购”方式出让,即地上回购平均单价5185元/㎡,地下回购平均单价3790元/㎡(详见《**省**大****管理委员会关于**县鲤北片区蜚山大家园安置区项目公开出让及房产整体回购方案的函》(仙蜚管[2025]44号)文件)。起始价307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正整数倍,拍卖保留价另行确定,价高者得。
项目建筑规划方案和主体工程及土建配套施工图的勘察、设计及图审费共700万元,由土地竞得者另行承担(详见**县鲤北片区蜚山大家园安置区整体回购协议书)。
七、竞买对象及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能参与土地竞买:
1.实行“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制度,所有竞买人必须通过“《**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新系统试运行”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且应与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服务中心管委会312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交易。
2.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除外),除法律、****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仅可单独申请。凡是在**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者,不予申请参加竞买。
3.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本拍卖出让方案,一经提交申请资格审查,视为对拍卖出让方案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对拍卖地块提出异议的,概不受理。
(二)竞买保证金注意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6100万元整。竞买人在交付竞买保证金6100万元人民币之后,竞买申请人须出具承诺书保证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合规自有资金。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
开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935********1918936;
开户行:工商银行**燕顶支行
账号:140********00007894;
开户行:民生银行****鲤中支行
账号:****37196;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00********0010001;
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
账号:350********700001938;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45********0019205。
所有竞买申请人****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三)土地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具有****公司,在**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亦应在**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土地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独****公司后,再与独****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独****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税金费缴纳办法
(一)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土地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土地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支付违约金。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可直接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契税等其它有关的税、金、费由土地竞得人另行缴纳,契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拍卖地块有关产权证件及建设需要审批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二)土地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缴土地出让价款,若逾期未缴清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人有权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并解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不予返还竞买保证金。因土地竞得人违约行为造成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土地竞得人还应按实际差额向土地出让人支付赔偿****服务中心支付拍卖交易的相关费用。
九、其他事项
1.竞买拍卖地点:****中心管委会312室。
2.拍卖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上午9时起。现场提交申请审核材料、资格审核及领取竞价标志牌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9上午8点50分截止(过时不予办理)。标书代写
3.具体内容见网站发布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若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方案为准。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中心网(http://www.****.cn/ztbzx),**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运行网站(https://220.****.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厅官网业务系统栏登录。
十、本拍卖出让公告由****负责解释。
联系人:蔡金锋 联系电话:158****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