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贤街道等供水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仁贤街道等供水改造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839.81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1****859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9****1719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工程 质量 | 拟任项目经理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483.36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向成刚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150********01331 | ||
| 第二名 | ******公司 | ****942.13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向玉梅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250********00189 | ||
| 第三名 | **市盛****公司 | ****858.42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廖丽莎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 250********01915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名:****,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名:******公司,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三名:**市盛****公司,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 | 一、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司、**市盛****公司。 二、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公司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365 日历天,与投标人须知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工期: 150 日历天不相符。 根据 “附 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17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诉处理部门:**市****委员会 电话:023-****7685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资料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情况 | 无 | ||||||||
| 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结果情况 | 无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蒋文君,联系电话:181****8599)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 12月25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 12月25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