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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项目名称 | ****汊石线资产整体转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13665.17606 |
| 挂牌日期 | 2025-12-25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22 |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天然气输气管网资产、土地使用权、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一批设备等资产,主要包括输气管网、场站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标的无抵押、担保等情况,标的为整体转让。标的详情参见《****拟资产转让涉及的汊石线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5】第090号】。
2、截至本项目挂牌日,本次转让标的全部资产均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须承继现有租赁关系,租赁合同移交前的权利和义务由转让方享有与承担。
3、依据《****拟资产转让涉及的汊石线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5】第090号】,提请投资人注意【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如本次转让涉及经营者集中申报,受让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完成申报,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在审批通过后实施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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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产 |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2-25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勘察时间 | 2026年1月8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经转让方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标的过户、使用要求等其他条件;如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初始登记、过户、变更、分割等登记手续、未能按其预期方案使用,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标的购买资格相关政策规定并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4、转让标的的交付类型、数量、交付状况,及转让标的所在区域内整体布局、规划情况以及已存在相关设施、设备情况等,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其中转让标的的面积以对应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如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如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转让价款,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6、在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资产交接(双方完成资产移交之日为“资产交割日”),并完成《资产移交确认书》签字确认,同时移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移交前的权利和义务由转让方享有与承担,移交后的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与承担。自资产交割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权和标的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皆转移至受让方,标的物安全生产等相关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7、转让标的在资产交割日之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或协调相关方承担),转让标的在资产交割日及之后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标的在资产交割日当月之前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资产交割日当月及之后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由受让方承担。
9、转让标的转让后涉及权证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如需交纳房屋维修基金,由转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因办理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相应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11、依据《****能源局关于印发**省“十四五”油气发展规划的通知》、《**市城乡规划委员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此次转让标的中汊涧-石梁管线****电厂配套管线。****电厂(淮河能源燃气****公司)发电机组正常发电,保障地区用电稳定,受让方受让此次转让标的后,未经相关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主动改变汊涧-石梁管线的使用现状和使用用途,****电厂输****电厂(含后续扩建机组)明确不再需要天然气输送止,天然气输送量及输气参****电厂生产、发电所需。
12、受让方受让此次转让标的后,****政府、主管部门环保要求和后续规划,****电厂因保障地区用电稳定需要扩建发电机组导致的用气量增加等可能涉及到的汊涧-石梁输气管网及配套场站房屋及设备设施改造工作,受让****政府、主管部门等要求,由此产生的提标改造责任及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其中成交金额的30.2639%的资产对应的税率为9%,其余部分(成交金额的69.7361%)对应的税率为13%,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除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本项目成交金额对应增值税发票的税额之外,因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等各项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缴纳。如法律法规未规定缴纳主体,且双方亦未约定承担主体的,双方按相同比例承担。转、受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4、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提前联系现场勘查人员,向转让方申请现场勘查。现场勘查联系人:奚光瑞,联系电话:157****3327。
统一现场勘查时间:2026年1月8日。(意向受让方须提前向转让方申请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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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书; (2)《现场勘查确认单》;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 (4)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6)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受让申请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此次产权交易行为涉及反垄断审查(经营者集中),《产权交易合同》在本次交易取得国家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包括国家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等《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的情形)之日生效。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如本次交易未获批准(即《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国家相关监管机构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规定等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的情形),则《产权交易合同》解除,保证金无息退回至受让方账户,双方互不承担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4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淮****服务中心****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400MA2N17PC3P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法定代表人 | 庄家汉 |
| 注册资本(万元) | 315000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贵涛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160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广场C3座2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