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公园(暂名)工程地块1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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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南湖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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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溪公园(暂名)工程地块1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双溪公园(暂名)工程地块13****开发区长水街道,**褚家汇港,南至五环洞港,****中心(在建),北至槜李路,总用地面积约为14732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0.787712°,北纬30.711573°,地块历史上为河流、农田、农居房、**市****公司、****公司、空地、****中心项目部。

根据《****开发区长水街道双溪公园(暂名)工程规划条件》,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属公园绿地(1401)。根据《**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双**公园是以休闲、文化、娱乐为主的综合性公园,****社区提供服务。因此本次调****社区公园从严分析,属敏感用地,为甲类地块,符合《****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附件1中的启动条件。

根据《****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七)符合以下情形的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十)符合第七条所列情形的,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查:1.属于甲类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责任人开展调查。书面通知应至少包括调查时限要求、调查报告申请评审的方法和途径、必要的联络和咨询方式等。责任人应按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级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为此,****开发区****公司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对**市经开区长水街道双溪公园(暂名)工程地块13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初步现场采样、检测分析工作,评价该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用地要求。

(1)地块描述

现状:****于2025年7月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调查,地块内仅****中心项目部,地块其他区域已平整为空地。

根据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20世纪60年代至2006年,地块内为农田、农居房、河流;2006年至2015年,地块内为农田、农居房、河流、**市****公司、****公司;2015年至2020年,地块内为农田、河流、**市****公司、****公司;2020年至2023年,地块内为空地、河流;2023年至今,地块内为空地、河流、****中心项目部。目前地块内仅****中心项目部,地块其他位置已平整。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等堆放或填埋情况,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填土,未发生过泄露和污染事故。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历史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涉及河流、农田、农居房、空地、**市****公司、****公司、****中心项目部。识别的污染物主要有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根据历史调查,地块周边主要为河流、民居房、农田、鱼塘、甲鱼塘、****塑料厂、****公司、五金作坊、徐氏针织、******五金厂、****服务中心、**市****公司、嘉****公司、嘉****公司、嘉****公司、嘉****公司、**市美****公司、嘉****公司、**星****公司、****公司、嘉****预制厂、彩钢棚、北大****基地、凯宜医院、****学校、东望隽府、紫城峰荟里、****中心、****中心、****中心、紫城峰荟里项目部、苏嘉房产项目部、****中心项目部、春山禾府、至镜园。主要关注污染物有pH、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氨氮、总氮、硫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磷酸盐、铜、锌、砷、汞、铁、铝、镍、铬、六价铬、锰、铅、锑、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异丙醇、乙醇、乙烯、丁二烯、苯乙烯、丙烯、苯、甲苯、二甲苯、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醋酸乙烯酯、丙烯酸、聚乙烯醇、丁醚、苯胺、乙酸、甲醛、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4)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根据综合分析,本地块内历史上为河流、农田、农居房、空地、**市****公司、****公司、****中心项目部,潜在污染分布明确,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6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S0-S6各点位均送检4个样品,小计28个样品(地块内24个土壤样品,对照点4个土壤样品),另现场采集并送检3个土壤平行样,土壤合计监测31个样品。调查地块内设置2个沉积物采样点,沉积物采样点送检2个沉积物样品,另现场采集1个沉积物平行样,共计检测3个沉积物样品。

调查地块内设置3个地下水水井,地块外1个对照点,每个水井送检1个地下水样品,另现场采集2个地下水平行样,共计监测6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及2个地下水平行样)。调查地块内设置2个地表水采样点,地表水采样点送检2个地表水样品,另现场采集1个地表水平行样,共计检测3个地表水样品。

(5)评价标准

根据规划条件,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属公园绿地(1401),土壤及沉积物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及**市的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开发区长水街道,根据《**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该地块附近地表水体为褚家汇港、五环洞港(杭嘉湖99),所属流域为**,水系为杭嘉湖**河网,该河段水环境功能区为**塘**饮用、工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Ⅲ类。

本次调查地表水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对标分析;没有列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指标依次执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美国环保署区域筛选值(RSLs)》中的tapwater screening levels、荷兰地下水干预值(2013年)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IV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本次调查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对标分析;没有列入《地下水质量标准》的指标依次执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美国EPA 通用筛选值》中的tapwater screening levels、荷兰地下水干预值(2013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6)调查结果分析

本地块土壤及沉积物检测指标中pH、砷、镉、铜、铅、汞、镍、锑、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二氯甲烷有检出,所有指标均满足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甲醛有检出,满足**市的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氟化物、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锌有检出,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表A.2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地块地下水检测指标中浊度(W0、W1、W2、W3)、肉眼可见物(W0、W1、W2、W3)、氨氮(W2、W3)、氯化物(W3)、总氮(W2、W3)、高锰酸盐指数(W2)、锰(W3)、碘化物(W3)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标准。其它常规指标及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标准。鉴于地块地下水不开发饮用,且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满足**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及碘化物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需对锰和碘化物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为非饮用水源,后期规划用地地下水不会被开采使用,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短暂皮肤接触,经风险评估表明,地下水锰、碘化物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现状污染风险可接受,后续无需针对地下水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本地块地表水可检出项共18项,分别为:pH值、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甲醛、铜、铅、镍、铬、锰、铝、砷,各检测指标除总氮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标准。

(7)结论

调查及采样检测分析表明,双溪公园(暂名)工程地块13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以及**市的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环境质量符**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公园绿地(1401)的规划要求,本地块后续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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