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生产园区建筑物租赁采购项目谈判结果公示
2025年****生产园区建筑物租赁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豫金董决〔2025〕1号)批复,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16点30分在西三楼会议室进行谈判,****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及法务部等相关人员参加,监督人员全程监督。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购小组对供应商的授权代表身份和响应文件进行了验证,并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流程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价格,同时就租金支付、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生产园区建筑物租赁费用为:255.59万元。
二.合同期限: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权利义务执行完毕止。
三.违约责任及纠纷的解决:
(一)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二)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否则应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年度租金总额的10%的违约金。
(五)退租时,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甲方接受乙方的装修及其他设施,甲方应当按照终止租赁关系之时,按该装修物品市场重置价值扣除折旧之后的余值购买,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的60日内将其支付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委员会仲裁。
****小组、监督人员一致确认。根据公司要求,现对2025年****生产园区建筑物租赁采购项目谈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合同。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通知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或人员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反映意见,****公司企业管理部当面反映意见。
联系电话:(0371)****1597
生产管理部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