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11日在**市**区**镇主持召开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工业园区电商园11号,项目用地面积为21975.63平方米,全为可建设用地,建筑面积为74885.4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65858.7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9762.76平方米,容积率为3.00,建筑基底面积为9546.88平方米,建筑密度43.44%,绿地面积为2284.68平方米,绿地率为10.40%,项目**2栋11层厂房(编号分别为1#厂房、7#厂房)、5栋4层厂房(编号分别为2#厂房、3#厂房、4#厂房、5#厂房、6#厂房)、1座负1层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208个、非机动车停车面积501.41平方米,以及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和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0公顷,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于2023年2月开工,2025年1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总挖方10.68万立方米,填方5.84万立方米,借方0.5万立方米,余方5.34万立方米,余方外运至位于**省**市******社区的“**科创大厦—雨水回用机房、雨水蓄水池”工程综合利用,借方外购。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水土保持投资155.86万元。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电话:彭伟贤/139****6823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市****公司
联系人/电话:张远锦/188****9434
三、验收结论
********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方案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建设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本公示有效期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5日17:00,公众意见请于本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受理。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市****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