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开发**航空客运市场,****(以下简称“****集团”)现就2026年**市计划培育的国内客运航线开展**意向收集,具体如下:
一、**需求
| 航线 |
航司类型 |
机型 |
计划 航班量 |
**期限 |
| **-** |
不限 |
不限 |
298 |
2026全年 |
| **-** |
不限 |
不限 |
155 |
2026全年 |
| **-** |
不限 |
不限 |
208 |
2026全年 |
| **-** |
不限 |
不限 |
156 |
2026全年 |
| **-** |
不限 |
不限 |
1095 |
2026全年 |
| **-** |
不限 |
不限 |
730 |
2026全年 |
| **-**、** |
不限 |
宽体机 |
100 |
2026全年 |
最终航线补贴标准根据**磋商结果确定,****政府出台的相关补贴政策。
二、**方的资格要求
1.**方应为中华人民**国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机构。
2.在经营活动中,****集团****公司、****集团各单位之间不存在欺诈、严重违约等不诚信行为;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航线运营活动的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5.本**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递**意向书
1.时间安排
意向收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5日
意向收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5:00标书代写
2.对接方式
| 对接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邮箱 |
| 张女士 |
188****6599 |
**市**区通达东路1号**交投大厦 |
****@nnjtjt.com |
3.投递方式:意向**单位在意向收集截止时间前将**意向文件投递至我方对接联系人处,投递方式需密封后邮寄或直送至第三点对接方式联系地址,以我方收到文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公司简介、****公司、执飞机型、计划班期、计划航班时刻、计划开航时间、航班成本测算、预测机票价格(分散客、团队)、预测航班客座率、航班收益测算、航班补贴需求报价、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5.文件要求:**意向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书面承诺书,信用查询结果截图、评分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同时编制目录和页码,提供四份纸质版装订成册。
四、**磋商方式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方式:**磋商。
2.磋商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00。
3.磋商地点:**市**区通达东路1号**交投大厦18楼。
4.相关情况说明:磋商过程中,意向**方可以对提交的**意向书内容进行修改,****小组确认,或提出实现**项目目标的不同方案,****小组选择;也可对确定方案进行价格谈判。意向**方针对确定方案在磋商时确定最****小组。
5.若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授权代表的授权书。
6.会议全程录音录像。
五、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1.评审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审内容:以**意向书内容为评定主要内容。
3.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审方式。
4.评审标准
****集团对意向**方的补贴报价、企业资质、企业业绩、航班运行品质、航班运营情况、运力规模六个方面综合考量打分。评审指标如下: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评审分数 |
| 项目补贴报价分 |
根据每条往返航班计划补贴标准排序,由低到高,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23分,后续依次递减2分,最低0分。 |
25 |
| 企业资质分 |
**方注册资本实缴金额: ≥2000万元,得20分; ≥1000万元,得10分; <500万元,得5分; 未实缴,不得分。 |
20 |
| 企业业绩分 |
**方在国内及港澳地区具有航空客运经验,得15分 ; |
15 |
| 航班运行品质 |
近12个月航司平均航班准点率: |
15 |
| 航班运营 情况 |
近12个月航司平均客座率: |
15 |
| 运力规模 |
驻场运力≥2架符合要求的机型得10分; 驻场1架得5分; 无驻场运力得0分。 |
10 |
六、其他说明
1.在**意向收集截止时间前1日,****集团可视情况调整,修订有关信息并将及时通知各意向**方,修改内容将以最终的变更公告为准。
2.特别说明:****政府航线补贴资金,****政府相关补贴管理办法执行。****集团支付相关补贴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3.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