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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为**县拟出让地2025-16号地块及2025-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为第一阶段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县拟出让地2025-16号地块及2025-17号地块****政府以南,地块面积36585.46m2。根据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所得的资料、历史卫星影像资料进行分析,该地块1996年3月19日前为林地、荒地,1996年3月19日****武装部,明确地块1996年3月19日后历史用途为军事设施用地(期间于2010年2025-17****驾校延用至今,2012年-2023年2025-16号地块租给**县城南正华双飞粉厂)。经现场勘察,地块内无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倾倒和填埋情况。项目地块所在的区域现在及历史上未有记录在案的污染事件发生。
项目地块东侧周边1km范围内为闲置厂房和居民区,目前厂房闲置,无污染痕迹,无污染投诉情况,对项目地块的影响较小。项目地块西侧周边1km范围内为林地和居民区,对项目地块的影响较小。项目地块南侧周边1km范围内为林地和居民区,对项目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北侧周边1km范围内主要为林地和居民区,离地块680m处设有中国****公司****加油站,经调查,中国****公司****加油站投产日期为2016年12月,均按相关环保要求建设,无环境污染事件,对项目地块的影响较小。
综上可知,本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用途单一,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因此,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调查。故本地块可作为规划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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