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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发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昌****公司泡沫包装箱和泡沫保温板生产线、锅炉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嘉唐铝业供电配套项目
2、建设地点:110kV输电线路起点位于**市峪泉**关330kV变电站,****园区嘉唐铝业110kV变电站;扩建间隔(1128备用间隔)位于雄关330kV变电站内。
3、 建设单位:****
4、建设内容:项目**110kV供电线路1条,线路长6.679km,**10kV供电线路1条,线路长2.227km,同时在雄关330kV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项目实际投资1908万元,环保投资12.8万元。
5、验收调查结论:嘉唐铝业供电配套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及调试运行阶段各项环保投资落实到位,环保“三同时”制度得到落实,项目建成后对调查范围内声环境、电磁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20个工作日 )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东,联系电话:0937-****588
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93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