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公墓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5〕14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结合市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37216.6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县荆溪镇桐口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360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72381元,设计费为****224元,暂定金额****6144元。 (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为50%;****评审中心(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价作为设计费计费基数。 (2)暂定金额:****6144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1095;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其中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00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1)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2)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项目的采购质量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不低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设计任务一方或承担施工任务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0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0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4 12:00:00 至 2026-01-27 09:30:00 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须知前附表①、②、④种方式补足。 标书代写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1-2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港公园**阁,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9762,传真:/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2****8559,传真:/
联系人: 郑工、许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8363
****中心名称:闽****服务中心
地址:**县甘****广场****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