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市****基地园区绿色供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20万吨高纯铜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市****基地园区绿色供电一体化示范项目年产 20 万吨高纯铜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
6.项目建设规模:年产20万吨高纯铜
7.项目建设内容:厂区分为原料区、冶炼电解区、制酸区、渣选区、阳极泥系统区、辅助生产区和厂前区等主要部分。
8.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①大气环境:自厂界东西外扩7km,南北外扩7km的范围。
②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③地下水:项目所在地下游距离不小于1687.5m,上游及两侧不小于844m。
④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1km范围。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4ZT2lM9Zr7awMsCF_UJ1Pwpwd=ey16 提取码: ey16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市钢铁大街86号新邮电大厦507房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经理
邮寄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联系电话:139****6999
电子邮箱:****@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