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新增燃油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服务类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1-05 09:30 | |
| 2026-01-05 09:30 |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26 09:00 | |
| 2026-01-04 17:00 | ||
磋商邀请
****受****委托,拟对****新增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新增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3.采购人:****
4.招标代理机构:****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控制价:供应商填报维修保养费用下浮比例,维修保养费下浮比例限额:各单一项目、各子项工时费及材料费下浮比例不得低于20%(含),报价下浮比例低于20%(含)的报价无效。其中工时费按照《**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2024版执行。
6.履约地点:**市。
7.项目概况:本次拟对****新增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共2个包,包号及名称:
包1:新增新能源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包2:新增燃油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8.拟招汽车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数量:
包1:1家
包2:1家
9.服务期限:首次服务合同期限签订一年,一年后对其维修保养质量、收费合理性、服务态度等进行考核评价,达标者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否则终止其服务资格。本项目最多可履约二年。
10.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2个包不允许兼投兼中。
二、公告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交易所(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全责任事故;
7.2供应商须具备汽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6日9:00至2026年1月4日17:00(**时间)。
(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注册并****交易所电子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com/#/purchase/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400元/份,****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标代理机构转账页面的 项目信息 ,认真阅读 注意事项 并按照 支付信息 进行转账。(磋商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磋商文件)。
(四)转款账户名称必须和报名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名不成功。(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时,可以是个体工商户的对公账户转款,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个人账户转款;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个人账户转出时,招采平台磋商保证金缴纳信息不能自动与项目信息匹配,需拨打招采平台服务热线(028-****3311、028-****3300)按要求进行后台项目信息匹配,如个体工商户供应商没有进行后台项目信息匹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1.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统一交****交易所招标代理机构专用账户,****交易所招标代理机构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供应商在交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相关票据将由****出具。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30分(**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市**区丝绸路51号丝绸大厦1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月5日9:00-9:30)。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未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市**区镇泰路38号
邮 编:637100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817-****610
招标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丝绸路51号丝绸大厦2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7-****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