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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25日对5起网上申请工伤认定案件进行了研究,认为其符合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条件,拟认定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人社局联系。
联系电话:0379-****9502
联系地址:****社会保障局506室
附件:2025年第12批拟认定工伤人员名单(5人)
****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