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申报2026年秀山县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办事处、****政府,委属各单位,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6年秀山县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秀山县内从事中药材(山银花、黄精)种植、生产、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县从事中****事业单位。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的原则。(二)严禁同一项目多头重复申报,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三)近3年内,有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司法、****机关作出处理的业主(有利益关联的业主),不具备申报资格。(四)项目实施单位有项目验收未合格的,不具备申报资格。(五)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六)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即项目批复后,建设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予以报账。(七)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绩效目标、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各环节内容必须明确并要细化量化,且要有建设规范、标准单价等。三、严格项目申报基本程序(一)公开指南。通过OA系统分发乡镇(街道)。(二)资格审查。根据《项目申报指南》,****村委相关业务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初审及现场审核,将审核合格****村委项目中心,组织专家评审。(三)专家评审。****村委**县财政局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业务财务评审。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必要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四)项目审定。****村委**县财政局对经评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审定,确定拟扶持项目名单。(五)媒体公示。对审定后的拟扶持项目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六)上报审批。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市级备案。报市上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批。四、材料报送(一)装订要求。为便于行业分类和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实施方案不得胶印和钉装。(二)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5份),****村委507室。(三)报送时间。2025年12月22日前。五、其他事项(一)电子件和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格式上报的项目材料,视为无效申报。(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三)项目资料收集,要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项目实施前和建设中注意收集好各种过程资料,项目竣工后对各种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以及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四)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按指南填列。 附件:1.2026年秀山县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