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排洪渠及山体护坡等附属设施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排洪渠及山体护坡等附属设施整治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2025年12 月26日16:00至 2026年 12月31 日23:59 止
四、评审结果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162,886.82 | 2,187,000.32 | 2,300,293.62 |
| 综合得分 | 93.16 | 90.64 | 90.42 |
| 工期 (日历天) | 24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节点按照招标人实际进度计划安排) | 240 | 24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节点按照招标人实际进度计划安排) |
| 质量标准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址:**省**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66****5191
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1-****909
招标人名称: 某部
日 期:2025年 12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