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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县城乡供水建设项目(乡镇集中供水部分-庙头镇)实施方案》及批复请示已收悉。经现场勘查、研究,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县城乡供水建设项目(乡镇集中供水部分-庙头镇)位于**县庙头镇,距县城33km。本工程受益村屯包括****村委李家村、吉家村、宾家村、吴家村、邹家村、**村、龙船屋村、**角村、金家村;建新村委山塘新村、大山屋村;石洞村委大里中村、象鼻屋村、弄屋村、大地里村;歌陂村委歌陂村;****村委唐村、经村;湾山村委下马塘村共计2127户7693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涉及19个自然村。****水厂扩网到这19个自然村,积极性很高,而且项目建成后可以提高全县自来水普及率,也可以提高全县规模化供水比例,因此,**县城乡供水建设项目(乡镇集中供水部分-庙头镇)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供水规模及供水人口
根据工程区现有人口分布和发展规划,同意设计水平年选择2023年,工程设计年限为15年,设计供水人口为8669人,设计供水规模为1150m3/d。
三、供水水源
****水厂为工程供水水源。****水厂****村委歌陂村,以地下水为水源,设计供水规模为4000m3/d,水量能满足工程供水要求,水质****控制中心采样检验,满足本工程水源水质的要求。
四、工程设计
同意工程的设计依据及建设内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路开挖回填工程、闸阀井工程、管路安装工程等。本工程敷设配水管总长68.783km,为PE100级塑料管,管径在φ25-φ200之间,**阀门井32座,新增DN20智能水表套装购买与安装2127套。
五、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同意工程概算编制依据、方法及成果。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468.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8.7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0.00万元,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267.14万元,临时工程费4.51万元,独立费用63.94万元,基本预备费22.30万元。工程资金来源为自治区部门预算资金。
六、工程管理体制
工程建成后,****水厂管理,****水厂所有。
接文后,请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使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附件:**县城乡供水建设项目(乡镇集中供水部分-庙头镇)概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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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