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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0589282 | 建设单位法人:张均龙 |
| 万大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大道34号汇智国际 |
| **市**区**中型灌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513-A0513-灌溉活动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经度:107.10196,107.10111,107.1009,107.10124,107.10143,107.10105,107.1008,107.10094,107.10119,107.10099,107.10075,107.10094,107.10134,107.10111,107.10081,107.10053,107.10028,107.10001,107.09959,107.09937,107.09964,107.0998,107.09955,107.0995,107.09942,107.09943,107.09976,107.10008,107.1004,107.10062,107.10057,107.10025,107.10006,107.10033,107.10069,107.101,107.10134,107.10161,107.10218,107.10266,107.10322,107.1037,107.10406,107.10448,107.10476,107.10503 纬度: 29.42757,29.42745,29.42823,29.42838,29.42891,29.4291,29.42926,29.42964,29.43005,29.43043,29.43085,29.43121,29.43144,29.43198,29.43246,29.43274,29.4329,29.43272,29.43308,29.43342,29.43392,29.43439,29.43493,29.43538,29.43599,29.43661,29.4369,29.4373,29.43774,29.43826,29.43888,29.43936,29.43967,29.44002,29.44026,29.44052,29.44075,29.44104,29.44106,29.44123,29.44124,29.44113,29.44102,29.44097,29.44056,29.4404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2 |
| 渝(涪)环准〔2024〕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821.18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058928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区****公司 |
| ****0102MA5U56568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ACDXM823 | 竣工时间:2025-06-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7vPGHk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管道总长73.59km,其中干管44.14km,支管29.45km,项目实施后,灌溉面积达1.6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达0.8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79。 | 实际建设情况:**管道总长93.3km,其中干管56.71km,支管36.59km,不含取水工程,项目实施后,灌溉面积达1.81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达0.8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79。 |
| 实际建设情况增设管道,管道总计增加19715.26m,其中干管总长增加12574.38m,支管总长增加7140.88m,灌溉面积增加0.21万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灌溉 | 实际建设情况:灌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施工场地配备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施工机具不得使用劣质燃料;临时施工道路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状态;临时堆土及室外堆放材料用防雨布进行遮盖;拌合站布置在单独设置的工棚内,工棚敞开侧设置喷淋装置,水泥石粉堆放在专用仓库内,控制投料高度。 废水: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混凝土养护;拌合系统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搅拌系统用水;基坑渗水由潜水泵抽至集水坑静置沉淀后,上清液由**泵抽排至围堰下游河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用房现有处理设施。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避免漏油现象发生,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布置储油设施。 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注重对施工器械的保养维护;夜间施工必须完善申报手续并张贴告示;运输车辆限速、禁鸣。提灌泵站通过埋地、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维修保养。 固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后用于施工后期复耕复绿用土,开挖一般土石方全部回填至管道开挖沟槽,废水泥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品回收单位,木质模板回收利用,严禁乱堆乱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垃圾收运系统。管道污泥就近回填至灌区内当种植土利用。 陆生生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施工过程对植被的保护;优化施工作业程序,减少夜间作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不得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后期植被恢复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植被恢复管护。注重表土保护,对管道施工作业带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作业带一侧,堆放区域避开河道、易滑落地势一侧。施工工区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在施工工区内一角,堆土坡脚设置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沉淀池,对表土堆体进行遮盖。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下雨天不得进行沟槽开挖作业。施工完后,拆除临时设施,并对临时占地范围内进行复耕复绿,植被建设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植被恢复管护。在取得临时占用基本农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后期进行复耕,复耕后种植条件不得降低,同时加强基本农田知识法律宣传,做到文明施工。 水生生态: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施工,严禁在禁渔期涉水施工;同时提高作业效率,缩短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前期设计的施工导流方案做好土石围堰+涵管导流措施;不得在河道内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埋管穿河施工完后,及时对开挖沟槽填平,并对施工围堰、导流管拆除,恢复河床;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禁止捕捞鱼类等各种水生生物。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施工场地配备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施工机具不得使用劣质燃料;临时施工道路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状态;临时堆土及室外堆放材料用防雨布进行遮盖;水泥石粉堆放在专用仓库内,控制投料高度,未设置拌合站。 废水:无冲洗废水,未设置隔油、沉淀设施,无拌合系统和基坑渗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用房现有处理设施,已加强了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 噪声:加强了施工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器械的保养维护;夜间施工必须完善申报手续并张贴告示;运输车辆限速、禁鸣。 固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后用于施工后期复耕复绿用土,开挖一般土石方全部回填至管道开挖沟槽,废水泥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品回收单位,木质模板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垃圾收运系统。 陆生生态: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施工过程对植被的保护;优化施工作业程序,减少夜间作业;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不得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后期植被恢复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植被恢复管护。注重表土保护,对管道施工作业带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作业带一侧,堆放区域避开河道、易滑落地势一侧。施工工区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后回填复绿,未设置排水沟、沉淀池,无临时设施,无临时弃土场、取石场。 水生生态:未在禁渔期涉水施工,合理安排了施工供气,施工导流方案做好了土石围堰+涵管导流措施,埋管穿河施工完后,及时对开挖沟槽填平,并对施工围堰、导流管拆除,恢复了河床。 |
| 未设置排水沟、沉淀池,无临时设施。未设置施工工区,无移动拌合站、****电站、材料仓库、配电所等临时设施,不设置专门机修区和储油区。根据实际情况未设置施工工区,设有施工营地,采取租住附近居民房屋,同时可堆放管材,采取随用随取运至所需地方临时堆放,管道施工完毕立即回填。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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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厂房隔声、绿化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厂房隔声、绿化衰减 | 厂界噪声C1、C2监测点昼间最大值分别为55dB(A)、54dB(A),夜间最大值分别为48dB(A)、47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后用于施工后期复耕复绿用土,开挖一般土石方全部回填至管道开挖沟槽,废水泥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品回收单位,木质模板回收利用,严禁乱堆乱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垃圾收运系统。管道污泥就近回填至灌区内当种植土利用。 |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开挖的建筑垃圾及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挖方全部用于项目自身回填,不产生弃方。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水泥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物品回收单位,木质模板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垃圾收运系统。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区域林草植被生长良好,开始发挥其水土保持功能,无遗留生态环境问题。 |
| 1 |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施工过程对植被的保护;优化施工作业程序,减少夜间作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不得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后期植被恢复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植被恢复管护。注重表土保护,对管道施工作业带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作业带一侧,堆放区域避开河道、易滑落地势一侧。施工工区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在施工工区内一角,堆土坡脚设置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沉淀池,对表土堆体进行遮盖。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下雨天不得进行沟槽开挖作业。施工完后,拆除临时设施,并对临时占地范围内进行复耕复绿,植被建设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植被恢复管护。在取得临时占用基本农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后期进行复耕,复耕后种植条件不得降低,同时加强基本农田知识法律宣传,做到文明施工。 | 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施工过程对植被的保护;优化施工作业程序,减少夜间作业;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不得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后期植被恢复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植被恢复管护。注重表土保护,对管道施工作业带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作业带一侧,堆放区域避开河道、易滑落地势一侧。施工工区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后回填复绿,未设置排水沟、沉淀池,无临时设施,无临时弃土场、取石场。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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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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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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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生生态: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施工,严禁在禁渔期涉水施工;同时提高作业效率,缩短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前期设计的施工导流方案做好土石围堰+涵管导流措施;不得在河道内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埋管穿河施工完后,及时对开挖沟槽填平,并对施工围堰、导流管拆除,恢复河床;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禁止捕捞鱼类等各种水生生物。 陆生生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施工过程对植被的保护;优化施工作业程序,减少夜间作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不得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后期植被恢复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植被恢复管护。注重表土保护,对管道施工作业带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作业带一侧,堆放区域避开河道、易滑落地势一侧。施工工区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在施工工区内一角,堆土坡脚设置临时排水沟,末端接入沉淀池,对表土堆体进行遮盖。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下雨天不得进行沟槽开挖作业。施工完后,拆除临时设施,并对临时占地范围内进行复耕复绿,植被建设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植被恢复管护。在取得临时占用基本农田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后期进行复耕,复耕后种植条件不得降低,同时加强基本农田知识法律宣传,做到文明施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水生生态: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施工,严禁在禁渔期涉水施工;同时提高作业效率,缩短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前期设计的施工导流方案做好土石围堰+涵管导流措施;不得在河道内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埋管穿河施工完后,及时对开挖沟槽填平,并对施工围堰、导流管拆除,恢复河床;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和管理,禁止捕捞鱼类等各种水生生物。陆生生态: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范围,加强施工过程对植被的保护;优化施工作业程序,减少夜间作业;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不得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后期植被恢复不得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加强植被恢复管护。注重表土保护,对管道施工作业带剥离的表土堆放在作业带一侧,堆放区域避开河道、易滑落地势一侧。施工工区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后回填复绿,未设置排水沟、沉淀池,无临时设施,无临时弃土场、取石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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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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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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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