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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2-26 09:51:32
**建用字(临)〔2025〕1号
关于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霞洞镇下中村,沙琅镇排仔村、新陂村,望夫镇丰乐村)临时用地的批复
******公司:
《关于申请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霞洞镇下中村,沙琅镇排仔村、新陂村,望夫镇丰乐村)临时用地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临时使用**区霞****经济**社,沙琅镇排仔村胡胫、******社,******社,望夫镇丰乐村山口村一队、山口村二队、******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465公顷,其中农用地0.8893公顷【耕地0.3412公顷(其中水田0.3412公顷)、园地0.3725公顷、林地0.1099公顷、其他农用地0.657公顷】、建设用地0.0572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3412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施工便道。临时使用土地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按双方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自2025年12月19日始至2027年12月19日止。
三、请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用途、面积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四、请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做好相关地灾防护工作。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请按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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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抄送: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