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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2-26 09:52:35
**建用字(临)〔2025〕2号
关于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白石镇河坝铺村二期)临时用地的批复
******公司:
《关于申请环北部湾**水**配置工程(白石镇河坝铺村二期)临时用地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临时使用**市白石镇河坝铺村门口屋、右博、鱼田、七升米、******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8062公顷,其中农用地2.5616公顷(耕地1.5108公顷、园地0.1083公顷、林地0.4885公顷、其他农用地0.4540公顷)、建设用地0.2446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4951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工棚等。临时使用土地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按双方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自2025年12月22日始至2027年12月22日止。
三、请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用途、面积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四、请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做好相关地灾防护工作。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请按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局
2025年12月22日
抄送: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