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长春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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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经开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二期)-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

答疑澄清

公告发布时间

2025-12-25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2-30 09:00: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12-30 09:00:00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2-20 17:00:00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2-20 17: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澄清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按照《**省“机器管招投标”有限数量入围规则》自2025年12月17日(含)起,全省各行业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招标项目在评标过程全部启用有限数量入围制。

2、本次仅就有限数量入围制应用发布澄清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不顺延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7-****73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太一御**二期(红绿灯处)

项目负责人:谢平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杨凌剑、罗立君(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37****5949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区﹒住建部门

地 址:**省**市**区

电 话:0737-****519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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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说明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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