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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11日组织专家对《****公司****石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存在******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洛**便民大厅9楼933号
联系单位:****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股
邮 编:726100
联系电话:0914-****401 0914-****324
附件:《****公司****石矿**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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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