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关于印发《****林场森林**管理若干规定》(闽林〔2024〕3号****财政厅、****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森林**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07〕35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场工作实际要求和增加我场经济效益为目标。现拟公开选聘一家具备森林**评估执****财政厅备案的评估机构,开展我场森林**有偿使用开展湿地松采脂项目的资产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标的
****柿洋工区面积1145.98亩湿地松林的单株采脂价值,包括216010、020;215010;213020;214010、020、030、040、050合计9个小班。
二、收费标准
参照《****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2014〕28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打折后报价最低者中标。如出现相同报价,则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选机构。
三、中标原则
以有效报价者中的最低价者为中标人。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9日8:00至2026年1月5日15:00止。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财政厅备案文件复印件;
3、报价函(应密封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人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1月5日15:30。
地点:**县狮城镇月亮山2号****六楼会议室。
七、特别注意事项
本次评估业务必须含有2名以上(含2名)森林**资产评估专家(或林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参加。森林**资产评估报告须经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与2名森林**资产评估专家(或林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共同签字方能有效。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森林**评估专家(或林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应对森林**资产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联系人:詹祥斌(联系电话:185****696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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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