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项目核准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华能青龙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批复的请示》及******公司编制的《华能青龙2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委员会《关于部分风电、光伏****储备库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1098号)、青龙满族****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12025XS****513号)、青龙满族****服务局《关于华能青龙20万千瓦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青数政稳评〔2025〕27号,低风险)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华能青龙2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娄杖子镇、肖营子镇。(具体位置及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风力发电场一座,总装机容量200MW ,安装32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年理论发电量为59722.96万kW﹒h;**220kV升压站一座,总建筑面积1054.94㎡(综合楼702㎡、附属用房317.92㎡、危废间21.42㎡、门卫室13.6㎡);8回35kV集电线路全长96.556km(JL/G1A-95/20单回路径长约37.833km,JL/G1A-240/30单回路路径长约31.569km,JL/G1A-240/30双回路路径长约20.914km,电缆长约6.24km )。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1847.5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贷款。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需要延期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审批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