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协议出让海达公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小区全体业主的公示

审批
山东-青岛-胶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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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协议出让海达公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小区全体业主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6

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的原则,我局拟将海达公寓项目所占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该小区全体业主。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市**街道松花江路以北、上合大道以东。

2.土地面积:19958.8平方米(以勘测定界图实测面积为准)。

3.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4.土地使用条件:地块现状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海达公寓小区,土地出让给全体业主后需维持现有规划条件及用途。

5.出让年限:70年【使用年期至2077年9月27日(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日期起算70年)】。

二、协议出让方式及理由

本次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主要理由为:该小区于2007年建成,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完整的土地出让手续,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转移登记。为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拟将该项目用地直接协议出让给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三、受让人情况

受让人为:海达公寓小区全体业主。

四、土地出让金

全体业主在协议出让过程中,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10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相关意见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反馈至****。

联系地址:**市**路61号行政东楼619室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32-****9292。

六、 其他说明

1.本公示同时在海达公寓小区主要出入口(或公告栏)现场张贴,并在**市政务网(http://www.****.cn/zwgk/)发布。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与小区全体业主代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协助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

3.本公示由****负责解释。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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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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