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德清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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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5-12-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471 传真:0572-****072

通讯地址:**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吨PLA和PBAT阻燃密封条项目

**省**市**县禹越镇杭海路398号4号楼6层

****

****成立于2024年12月04日,注册地位于**省**市**县禹越镇杭海路398号4号楼6层。企业购买禹越镇胜辉产业园4号楼6层1477.9平方米厂房,新增挤出机和螺杆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00吨PLA和PBAT阻燃密封条的生产能力。产品使用PLA和PBAT新型可降解材料取代传统材料,从而达到低碳环保的要求,应用于LED节能灯及新能源汽车配件领域。本项目****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

****年产300吨PLA和PBAT阻燃密封条项目的环评公示单于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5****村委会公示栏(最近敏感点)、****政府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项目在公示期间,项目所在地相关乡镇、行政村、****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等均未接到任何公众意见和建议(包括最近敏感保护目标居民也无异议)。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挥发废气:本项目注塑机出料口设置密闭集气柜,仅留操作口,在挤出机生产线、挤出机的出料口进行密闭,并在产污点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优先将大部分废气直接引至收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一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本项目塑料包装管切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配备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加强车间封闭,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片粉尘:本项目边角料与不合格品切片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时加强车间封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油雾:源强极小,不作定量分析,生产时加强车间封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中的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的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至**水艺****公司集中处理,**水艺****公司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处理厂排放限值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所在厂区将建立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堆放场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密闭,防止泄漏。各类废物由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在暂存场地内,不得露天放置。放置场所做好地面的硬化防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化学品以及危废等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采取以上措施后正常状态下,厂区的地表与地下的水力联系基本被切断,污染物不会规模性渗入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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