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关于龙源**青龙15万千瓦风储一体化
风力发电项目(一期10万千瓦)
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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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龙源**青龙15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风力发电项目(一期10万千瓦)核准批复的请示》(龙源函〔2025〕29号文)及龙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龙源**青龙15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风力发电项目(一期10万千瓦)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发改委《关于下达**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5〕1012号)、青龙满族****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12025XS****591号)、**县数政局《关于龙源**青龙15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风力发电项目(一期10万千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青数政稳评〔2025〕20号,低风险),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龙源**青龙15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风力发电项目(一期10万千瓦)。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祖山镇、安子岭乡、**山乡。(具体位置及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风力发电场一座,规划装机容量100MW,由16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年发电量约31504万kWh;**1座220kV升压站(设置1台220/35kV主变,容量为100MVA),建筑面积515㎡(生活舱187㎡、配电预制仓156㎡、主变基础130㎡、SVG预制舱42㎡);35kV集电线路出线4回,采用架空线路架设,长度39k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791.5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规划、农业农村、城管、生态环境、统计、电力等部门监管。
****审批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