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鹿溪****片区道路工程(一期)金浦路及**路道路工程
询 比 公 告
根据相关的规定,****受****委托,现对**县城鹿溪****片区道路工程(一期)金浦路及**路道路工程通过询比的方式确定管道检测服务的成交单位,特欢迎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询比。
一、询比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
2、项目名称:**县城鹿溪****片区道路工程(一期)金浦路及**路道路工程;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最高限价(元) |
| 1-1 |
**县城鹿溪****片区道路工程(一期)金浦路及**路道路工程 |
**县城鹿溪****片区道路工程(一期)金浦路及**路道路工程 |
1(项) |
否 |
详见询比文件。 |
186000 |
4、完工期限:采购人根据项目发出检测指令后20天内完成检测工作。
二、询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三、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鉴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可能未审计,也可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均符合要求。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询比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询比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询比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询比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其认证的"能力范围"必须明确包含管道检测或相关项目。
2、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应需具备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专业包含但不限于管道cctv检测、管道修复、管道养护或市政管道施工)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未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有效、清晰的。
四、询比保证金:
询比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零元 。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标准的 65 %计取,招标代理费暂按2000元,不含税金额:1980.19 元,税点1%,税额:19.8元。最终取费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代理费已包含招标文件编制费、文本打印装订费、评标专家的评审费用等应由采购人缴纳的费用,不得另外计取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六、领取询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前到****(地址:**市**区**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领取询比文件等相关资料。
七、询比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00时 (**时间);
询比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鹿溪北路中4-7号开标室
询比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询比公告发布媒介:**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绥安镇****广场华景楼27层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6-****52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镇京元南路6号三楼
联系人: 小张
电话:0596-****360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