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 发布日期: | 2017-08-30 16:37 |
| 名 称: | ******管理委员****保护局拟审批《****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加油站
建设地点:**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委员会**大道两侧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环评单位:**绿鸿****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1517.31m2,由主站和副站组成,其中主站用地面积6994.08m2,副站用地面积4523.23m2;总建筑面积3933.9m2,其中主站建筑面积2666.7m2,副站建筑面积1267.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油区、储油区和办公生活区等。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成品油总量为20000t/a,其中汽油6000t/a、柴油14000t/a。项目总投资1852.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2万元。
二、 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点、建筑材料堆放点 | TSP | 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场地采取围挡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1.0mg/m3。 |
| 建筑垃圾、土石方、建筑粉料临时堆放点采取遮盖措施 | |||||
| 施工机械运行、运输车辆 | 施工机械尾气 | 汽车限速和加强维护保养 | 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小 | ||
| 运营期 | 油罐、加油机 | 非甲烷总烃 |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 达到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标准:油气(非甲烷总烃)≤25g/m3。 | |
|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 周界外油气排放浓度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 mg/m3。 | ||||
| 油罐车及出入 加油车辆 | 汽车尾气 | 自然通风、稀释扩散 | 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 ||
| 备用柴油发电机 | SO2、NOX | 自然通风、稀释扩散 | |||
| 厨房 | 烹饪油烟 | 油烟净化器及排气筒 | 达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小型规模标准(基准灶头数<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 ||
| 化粪池、隔油池、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收集点 | 异味 | 绿化吸收,及时清理垃圾和污泥 | 项目区无明显异味 |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清洗废水 | SS | 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不直接外排至地表水体。 对环境影响较小 |
| 运营期 | 生活污水、公厕废水 | COD、BOD5 氨氮、SS | 项目主站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盥洗废水和公厕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洗车废水经油水分离池处理后,与副站产生的盥洗废水和公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汇集后,所有废水进入****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城市绿化”和“冲厕”用水标准中较高标准项后用于项目区内部绿化和冲厕使用,不外排。 | 达GB/T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绿化”和“冲厕”用水标准中较高标准一项执行,不外排。 | |
| 洗车废水 | CODCr、SS、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 建筑施工 | 建筑垃圾 | 可回收的充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收集并清运。 | 未随意丢弃或堆放,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
| 施工场地 | 土石方 | 临时堆存在表土临时堆场,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 |||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 |||
| 运营期 | 办公、加油人员 | 生活垃圾 | 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未随意丢弃或堆放,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 |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污泥 | 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 厨房 | 泔水 | 设置泔水桶收集,委托专人清运处置 | 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 ||
| 隔油池 | 油污 |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
| 油罐清洗 | 油污、油渣、 清洗液 | 委托****清掏,由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 ||
| 油水分离池 | 油渣 | ||||
| 站区 | 废弃含油抹布 | 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 ||
| 废弃含油消防沙 | 废弃含油消防沙单独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 |||
| 噪声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运行 | 噪声dB(A) | 加强施工管理,实施文明施工;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 | 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运营期 | 加油机、潜油泵、备用发电机、运输及加油车辆 | 噪声dB(A)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设备置于独立设备房内,墙体阻隔;限制行车速度,禁止车辆随意鸣笛 | 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 | |
三、 公众参与情况
2017年8月11日,通过了******管理委员****保护局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 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202室(纸质文本)、**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电子文本)。
五、 公示时间
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12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 反馈方式
******管理委员****保护局
Email:****@163.com
电话:****7350 传真:****7401
通信地址:**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
邮编:65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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