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局拟审批云南广泽绿色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呈贡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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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发布日期: 2018-08-13 11:13
名 称: ******管理委员****保护局拟审批《**广泽绿色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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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委员****保护局拟审批《**广泽绿色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13 11:13

**广泽绿色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管理委员****保护局拟审批《**广泽绿色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广泽绿色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泽绿色食品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七甸片区小哨箐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环评单位:**天力****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9202m2,建筑面积15481.8 m2,建设内容包括1栋2层的生产洁净厂房、1栋5层的综合楼、1栋3****中心,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及环保工程;项目**500t/a饼干生产线、500t/a沙琪玛生产线、500t/a蛋糕生产线、500t/a威化饼生产线各一条,建成后,年产饼干、沙琪玛、蛋糕等260万箱。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7万元。

二、 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施工机械废气(燃油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量小,废气排放时间短,自然扩散处理

施工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废气有一定扩散条件,不会对区域形成大气污染危害。

施工扬尘

围挡、道路洒水、场地洒水降尘、加盖篷布、车辆清洗厂等措施

对环境影响小

装修废气

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

配料粉尘

及时清理散落在搅面机周围的粉尘颗粒

环境影响小

生产油烟

油烟净化器

达标排放

厨房油烟

油烟净化器

达标排放

异味

空气扩撒稀释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打码机废气

空气扩撒稀释

对项目自身及外环境影响较小

天然气灶SO2

空气扩撒稀释

天然气灶NOx

空气扩撒稀释

施工期

生活废水

临时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不排放

施工废水

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完全回用于场内洒水、道路浇洒用水和建筑养护用水等

不排放

基坑涌水、场地降雨冲刷水

通过临时排水沟引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工业园区道路配套建设的雨水管网

达标排放

营运期

生活废水

隔油池、化粪池等

达标排放

施工期

建筑挖方

挖方全部用于用地范围内场地填方,无弃方产生

建筑垃圾

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

生活垃圾

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

营运期

废弃包装固废

统一收集暂存固废暂存间,外卖

原辅材料及产品残渣

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

通过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化粪池污泥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隔油池废油

交由废油脂回收处置的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检测废水

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不合格产品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废油

收集于项目区油桶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鸡蛋壳

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施工期

通过修建实体围墙、封闭式施工、合理布置设备位置、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可将施工期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

营运期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墙体和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 公众参与情况

2018年1月24日,****评估中心网站进行了全本信息公开;2018年6月4日,通过了******管理委员****保护局委****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

四、 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202室(纸质文本)、**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电子文本)。

五、 公示时间

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2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广泽绿色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 反馈方式

******管理委员****保护局

Email:****@163.com

电话:****7350 传真:****7401

通信地址:**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

邮编:650502

附件:**广泽绿色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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