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污水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业大道(陶辛路~锦绣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 | |||||||
| 项目编号 | WH100SZ25SG0786 (任务书编号:FS340********640号) | |||||||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污水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业大道(陶辛路~锦绣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改建工程 | |||||||
| 标段编号 | WH100SZ25SG0786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0553-****09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省芜****水厂路1号-2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陶庭国、胡蓉 177****6799、136****3623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8047.20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龙 | |||||||
| 证书编号:皖134********01178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5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开发区工业大道(红杨路-杨黄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加分业绩:**集中区米芾路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市湾沚区物流大道(**路-钻石路)工程获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2848.93 | |||||||
| 项目负责人 | 唐晋晋 | |||||||
| 证书编号:皖134********01961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5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开发区经五路(鸠兹大道至**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加分业绩:****开发区经五路(鸠兹大道至**路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基地一期景观及室外工程项目获2023年度**杯 |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3453.32 | |||||||
| 项目负责人 | 张永海 | |||||||
| 证书编号:皖137********01753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工期(天) | 15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伟星壹号院规划道路工程 加分业绩:伟星壹号院规划道路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公司2#教学楼工程获2024年度**市建设工程“鸠兹杯”奖(市优质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 投标函未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公司 未缴纳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3、****公司 未缴纳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4、****公司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未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M值=28%; 2、基准价:****1888.65元; 3、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单位:**市四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中建四局****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4、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第三个字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序。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