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县吐尔洪村滴灌带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生成日期 | 2025-12-26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 内容概述 | **县吐尔洪村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我单位委托****承担“**县吐尔洪村滴灌带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县吐尔洪村滴灌带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县吐尔洪乡 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824m2,**办公综合楼,成品车间及生产车间各一栋,框架结构,**池一座,沉淀池三座,配套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滴灌带5000t。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地区**县吐尔洪乡团结南路左侧83-107号 联系人:恰力哈尔﹒哈尔恒 联系方式:180****652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乌****开发区(**区)高铁北六路99****中心12层KJ-1232室(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130****5533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articles/show/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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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