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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26
| 项目名称 | **市建成区易积水点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黛溪街道、**街道、西董街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贺以峰 |
| 联系人 | 石海峰 | 联系电话 | 139****1456 |
| 项目投资(万元) | 982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2-2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鹤伴二路(邹周路-月河六路)、**五路与邹魏路交叉口、**四路(黛溪三路-**街)、城南新区十字路口、鹤伴三路(邹周路-顺河路)、黛溪一路、前城路口、见埠、醴泉五路、汽车站等建成区易积水点进行整治,****车站段、黛溪一**首段、**五路与邹魏路交叉口、醴泉五路DN2000雨水管网5.0公里,DN1500雨水管网2.9公里,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改造鹤伴二路、**四路、鹤伴三路等雨水管网3.1公里,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雨水检查井200座,并对现有14公里雨水管网进行疏通。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隔声措施。 | ||
| 承诺:**** 贺以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贺以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