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东河以南规模农业生产项目

审批
江苏-盐城-东台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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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26

项目名称 泰**以南规模农业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串场河以西、合先河以南、S610省道两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吴惠生
联系人 吴惠生 联系电话 183****0958
项目投资(万元) 15000 环保投资(万元) 236.06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14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面积约1.2万亩,在串场河以西、合先河以南、S610省道两侧,依据季节与市场需求,科学开展水稻、小麦、西瓜的轮种作业。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施工现场周边设符合要求的围挡,对堆土场、散装建筑材料堆放场要采取压实、覆盖等预防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运输,运土卡车要求完好无泄露,及时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合理规划渣土运输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减少扬尘污染。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达标处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无饮用养殖功能水域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设置截水沟、隔油池、平流沉淀池。****停车场、机修场、预制场、材料堆场的下游,截留施工营造区内的雨水径流和冲洗水,引入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
其他措施:
严禁将各类污水排入敏感水体,不得任意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丢弃在敏感水体中。
其他措施:
在敏感水体周围拉网隔离。施工材料堆场应配备有防雨篷布等遮盖物品,防止雨水冲刷。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得向环境排放。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安装有效的消声器。项目施工现场200米以内有居民区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问,尽可能将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尽量避免夜问施工。车辆维修部门应从交通噪声声源主体的车辆本身的性能方面进行技术改进,从而综合减轻噪声污染程度;对项目所在区域因受交通噪声影响而超标的敏感点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可视具体情况,采取声屏障和隔声窗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植被。临时工程应进行整体部署,不得随意布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程建筑,清理平整场地,复垦还耕或绿化。施工营造区、生活区等临时工程尽量以既有空闲地为主,在工程交验后予以综合利用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拆除,并进行整治,恢应复原有植被。工程取土集中规划,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取土后及时整理,进行植被恢复绿化。重点做好项目所在区域的植被恢复措施,避开野生动物集中活动区域。
承诺:**** 吴惠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惠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5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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