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力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6万吨生物聚能肥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二阶段)

审批
河北-邢台-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8321656王淑平
郭素华**省**市**
********工业区,北二环北侧,腾飞路西侧,**大街东侧,北三环南侧,****东厂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66万吨生物聚能肥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二阶段)
2021版本:045-肥料制造C2625-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省**市** ****工业区,北二环北侧,腾飞路西侧,**大街东侧,北三环南侧,****东厂区内
经度:115.29943 纬度: 37.02453****环境局**分局
2018-06-22
****
2020-07-1417000
240****
911********8321656**金沛****公司
****0503MA09R1BA7D****
911********83216562024-12-10
2025-06-012025-09-01
2025-11-272025-12-25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7MEnq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万t/a木霉生物聚能肥、1万t/a木霉微生物菌剂年产10万t/a木霉生物聚能肥、1万t/a木霉微生物菌剂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利用角质蛋白(羊毛)生产生物有机液,选用符合要求的木霉菌种进行液体发酵培养,产生木霉液体,部分木霉液体包装后作为液体型微生物菌剂外售,部分用于下一步生产;木霉液体与秸秆、生物有机液进行培养,部分作为固体型微生物菌剂外售,部分用于下一步生产;生物有机液与有机肥混合均匀后为生物有机肥,与木霉固体和蘑菇渣等混合造粒后作为木霉生物聚能肥外售。本项目利用角质蛋白(羊毛)生产生物有机液,选用符合要求的木霉菌种进行液体发酵培养,产生木霉液体,部分木霉液体包装后作为液体型微生物菌剂外售,部分用于下一步生产;木霉液体与秸秆、生物有机液进行培养,部分作为固体型微生物菌剂外售,部分用于下一步生产;生物有机液与有机肥混合均匀后为生物有机肥,与木霉固体和蘑菇渣等混合造粒后作为木霉生物聚能肥外售。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锅炉燃用天然气并采用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投料、包装废气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③烘干机燃用天然气并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干燥废气引至“旋风除雾器+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④木霉液体发酵废气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⑤氨基酸水解投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生产废水主要为溶解罐洗罐废水、压滤反洗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上废水全部返回溶解罐利用,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压滤滤饼、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旧包装,其中压滤滤饼用于一期工程有机肥生产工序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旧包装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单位。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生产过程门窗关闭,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等措施。①锅炉燃用天然气并采用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②木霉固体投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聚能肥包装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③烘干机燃用天然气并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干燥废气引至1套“旋风除雾器+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④木霉液体发酵废气经1套“水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⑤氨基酸水解投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实际产生废水主要为溶解罐洗罐废水、压滤反洗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和水喷淋塔排污水,以上废水全部返回溶解罐利用,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实际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压滤滤饼、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旧包装,其中压滤滤饼用于一期工程有机肥生产工序利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废旧包装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单位。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生产过程门窗关闭,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等措施。
实际建设时,聚能肥和木霉固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包装废气不再混合排放,分别净化处理后外排;干燥废气实际建设增加1套水喷淋塔;木霉液体发酵废气实际建设增加1套水喷淋塔;氨基酸水解投料废气实际建设增加1套水喷淋塔;废气治理措施新增水喷淋塔,因此废水种类增加水喷淋塔排污水,返回溶解罐利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氨(吨/年) 硫化氢(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075 0 0 0 0 /
0 0.348 0.962 0 0 0.348 0.348 /
0.431 1.277 0 0 0 1.708 1.277 /
0 0 0 0 0 0 0 /
0 0.023 0 0 0 0.023 0.023 /
0 0.002 0 0 0 0.002 0.0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锅炉烟气,低氮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同时满足《2019年**市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邢气领办[2019]53号)排放限值要求 锅炉烟气,低氮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 锅炉烟气排放口出口中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范围为2.0~3.8mg/m3(≤5mg/m3),SO2排放浓度未检出,NOX折算排放浓度范围为21~23mg/m3(≤30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1级)。
2 氨基酸水解投料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氨基酸水解投料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套水喷淋塔+1根15m高排气筒 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8~5.6mg/m3(≤120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211~0.0264kg/h(≤3.5kg/h)。
3 木霉液体发酵废气,1套生物滤池+1根15m排气筒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木霉液体发酵废气,1套水喷淋塔+1套生物滤池+1根15m排气筒 氨排放速率范围为0.0029~0.0036kg/h(≤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范围为0.0003~0.0004kg/h(≤0.33kg/h),臭气浓度排放范围为977~1513(≤2000无量纲)。
4 投料、包装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聚能肥包装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木霉固体投料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5~5.2mg/m3(≤120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358~0.0413kg/h(≤3.5kg/h)。
5 干燥废气,低氮燃烧+1套旋风除雾器+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 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同时满足《****市委****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邢字〔2021〕3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干燥废气,低氮燃烧+1套旋风除雾器+1套袋式除尘器+1套水喷淋塔+1根15m排气筒 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范围为21.5~25.1mg/m3(≤30mg/m3),SO2排放浓度未检出,NOX排放浓度未检出,烟气黑度小于1级(≤1级)
1 锅炉烟气,低氮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同时满足《2019年**市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邢气领办[2019]53号)排放限值要求 锅炉烟气,低氮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 锅炉烟气排放口出口中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范围为2.0~3.8mg/m3(≤5mg/m3),SO2排放浓度未检出,NOX折算排放浓度范围为21~23mg/m3(≤30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1级)。
2 氨基酸水解投料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氨基酸水解投料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套水喷淋塔+1根15m高排气筒 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8~5.6mg/m3(≤120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211~0.0264kg/h(≤3.5kg/h)。
3 木霉液体发酵废气,1套生物滤池+1根15m排气筒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木霉液体发酵废气,1套水喷淋塔+1套生物滤池+1根15m排气筒 氨排放速率范围为0.0029~0.0036kg/h(≤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范围为0.0003~0.0004kg/h(≤0.33kg/h),臭气浓度排放范围为977~1513(≤2000无量纲)。
4 投料、包装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聚能肥包装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木霉固体投料废气: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 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4.5~5.2mg/m3(≤120mg/m3),排放速率范围为0.0358~0.0413kg/h(≤3.5kg/h)。
5 干燥废气,低氮燃烧+1套旋风除雾器+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 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同时满足《****市委****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邢字〔2021〕3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干燥废气,低氮燃烧+1套旋风除雾器+1套袋式除尘器+1套水喷淋塔+1根15m排气筒 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范围为21.5~25.1mg/m3(≤30mg/m3),SO2排放浓度未检出,NOX排放浓度未检出,烟气黑度小于1级(≤1级)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厂界噪声昼间值为53~59dB(A),夜间值为44~49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产车间地面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滤饼池采用P6抗渗水泥浇筑,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 生产车间地面已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项目不设滤饼池。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