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菏泽-郓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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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725MADHW97N8W袁洪国
袁洪国**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杨庄集区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报废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杨庄集区块
经度:116.08318 纬度: 35.6839****环境局
2024-09-24
菏郓环审〔2024〕51号
1000
50****
****1725MADHW97N8W******公司
****1422MACJRJYK5E******公司
****0303MA3EKLU1072025-04-02
2025-09-202025-10-23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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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5000辆/年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包括大型燃油汽车1000辆/年、中型燃油汽车2000辆/年、小型燃油汽车10000辆/年、新能源汽车2000辆/年)15000辆/年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包括大型燃油汽车1000辆/年、中型燃油汽车2000辆/年、小型燃油汽车10000辆/年、新能源汽车2000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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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回收拆解工艺包括:报废汽车检查登记和识别、报废汽车存储、拆除引爆安全气囊、预处理[包括抽取油液、回收制冷剂、拆除蓄电池、拆除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拆除尾气净化催化装置、排出残留的各种废油液、拆除油箱、拆除机油滤清器、拆除空调器等]、主拆解、精细拆解、车体剪切处理、分类储存和管理等回收拆解工艺包括:报废汽车检查登记和识别、报废汽车存储、拆除引爆安全气囊、预处理[包括抽取油液、回收制冷剂、拆除蓄电池、拆除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拆除尾气净化催化装置、排出残留的各种废油液、拆除油箱、拆除机油滤清器、拆除空调器等]、主拆解、精细拆解、车体剪切处理、分类储存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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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套污水处理设备、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化粪池、隔音降噪设施等1套污水处理设备、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化粪池、隔音降噪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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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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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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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406 0 0 0 0.041 0.041 /
0 0.0192 0 0 0 0.019 0.01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要求、《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同环评一致 检测报告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A001废气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65mg/m3、9.14×10-3kg/h,排放浓度、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要求;汽车拆解废气布袋除尘器DA002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9mg/m3、7.1×10-2kg/h,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建设单位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东、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同环评一致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外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8.4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一般固废钢材、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电线电缆、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布袋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安全气囊、废旧轮胎、废旧玻璃、内饰材料、轻质物料等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制冷剂、液化气罐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交由具有相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内企业;废旧动力蓄电池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拆解作业产生的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含汞废物、**废物、废电路板、废尾气催化剂、废油箱、废燃料(汽油、柴油)、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浮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规范管理。 项目废有色金属、废钢材、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电线电缆、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安全气囊、内饰材料、轻质材料、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委托有处理资质或有能力处理的单位进行处置或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委托有资质或有能力处理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含汞废物、**废物、废电路板、废尾气催化剂、废油箱、废燃料、含油抹布和劳保品、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和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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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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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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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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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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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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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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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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