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989
传 真:0478-****128
通讯地址:**县环保大楼605室
邮 编:015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1 | 河套向日葵现代化加工及仓储物流****基地建设变更项目 | 内蒙****工业园****学院院内 | 内蒙****公司 | ******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9568.79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08°18′35.994″,北纬:41°5′19.247″;项目总投资1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万元。 | 1.本项目运营废气有组织废气为以天然气作为热源的设备主要有炒锅、煮锅、烘干机(热风炉)、干燥机以及蒸汽发生器的燃烧废气,无组织废气为筛选车间筛选过程产生的粉尘及炒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有组织废气DA601、DA602、DA701、DA702、DA703、DA704、DA801、DA802、DA901、DA902、DA903、DA1001、DA1002、DA1003、DA015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SO2及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1996)。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非甲烷总烃厂区内(1#生产车间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规定的限值。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煮制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园区管网,最终排入**县宏珠环保****公司污水处理厂。厂区总排口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噪声主要来煮锅、炒锅、风机等设备所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原料、布袋除尘器的除尘灰、煮制过程中产生的料渣、废包装材料以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原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采用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作为牲畜饲料外售养殖户。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煮制过程产生的料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运营期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