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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公司钢制边框复合隔墙板及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钢制边框复合隔墙板及砂浆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丰达产业园**7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井****服务局联系电话:****7072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矿**街19号
邮编:05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公司钢制边框复合隔墙板及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