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桃园镇苏河路新建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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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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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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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睢**桃园镇苏河路**工程
品目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睢**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11: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1月1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室四(**)
预算金额 ¥389.09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仝曼
项目联系电话 0516-****6777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3****911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开发区科技园A幢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仝曼

项目概况

睢**桃园镇苏河路**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15 09: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睢**桃园镇苏河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09597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89.095975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道路、交通、雨污水、大型土石方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cn/)

方式:网上注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1-15 09: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cn/)

五、开启

时间:2026-01-15 09:00 (**时间)

地点:睢**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01月 15日09:00(**时间)前。
2. 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cn/)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函接收人:仝曼曼 联系电话:0516-****6777

(二)地址:****工业园****中心B4-3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宋振梅

联系电话:173****9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中心B4栋

联系人:仝曼曼

联系电话:0516-****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仝曼曼

电话:0516-****6777



附件:桃园镇苏河路**工程编制说明.doc
****采购文件.doc
清单-睢**桃园镇苏河路**工程.xls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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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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